近日,据福建省统计局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,2023年1-11月,福建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98.39亿元,同比增长4.8%(名义增长,下同)。
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7467.23亿元,增长4.6%;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31.16亿元,增长6.4%。
按消费形态分,餐饮收入1908.67亿元,增长10.5%;商品零售18289.72亿元,增长4.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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